成都: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变成了宠物乐园 文明养犬不可忘
- 来源:成都日报
- 2021-06-21 15: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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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本来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现在变成了宠物乐园。而且有些大型犬还没拴绳子,我们带娃娃来耍都提心吊胆的。”近日,家住上品金沙小区的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位于黄忠路上的一块公共绿地,宠物狗数量日渐增多。这不仅对公共绿地环境有影响,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昨日,记者前往现场探访。
现场探访
犬只聚集还没拴绳子
市民李先生提到的街头公共绿地位于黄忠路,毗邻金沙博物馆,周边居民小区较多。周末傍晚,凉风习习,吹散了白日的闷热暑气,不少市民选择饭后来此度过“亲子时光”。开阔的绿地上,大人们或闲聊、或散步,孩子们有的踢足球、有的放风筝,十分热闹。
记者注意到,一条狭窄的步道将绿地“一分为二”。较小的一块绿地成为养狗爱好者遛狗交流的地方。10多只宠物狗在草地上互相追逐嬉戏,其中不乏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边牧、萨摩耶等大型犬只。虽然在场大部分的市民做到了清理狗狗排泄物,但绿地上还是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狗狗便溺的痕迹,影响了绿地的环境卫生。
记者在现场探访时,一只体型较大的哈士奇如离弦之箭快速奔向绿地另一边正在玩耍的孩童,引起现场家长的惊呼。记者发现,原来是一个小孩子扔飞盘的游戏引发了狗狗的“越境”行为。虽然狗主人很快赶到现场用绳子套住狗狗,仍不免引发了几句口角。“遛狗也不拴起来。万一伤到或者吓到小朋友,哪个负责嘛?”想起刚才一幕,市民胡女士心有余悸。
律师说法
应依法文明养犬
“养犬合法,但饲养人应该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文明养犬。”四川韬世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丹告诉记者,“出台相关法规目的在于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愉悦自身的同时不能妨碍他人生活。外出遛狗要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外出遛狗,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携犬出户,应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者可依据相关法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就此致电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得知,关于公共绿地环境问题,他们将联合环保相关部门,加强该片区绿地环境的清理和维护。该绿地所在辖区金牛区茶店子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值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让市民拥有安全又舒适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