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为何仍在不少网络电商平台泛滥 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 来源:新华网
  • 2021-04-28 16: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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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调查发现,盗版书仍在不少网络电商台泛滥,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比如,上海文艺出版社去年推出的畅销书《候场》,原版标价42元,但在拼多多上不少店铺标价“9.9元包邮”;在一家售卖少儿读物的网店,号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经典童书《夏洛的网》标价仅5.5元,该书在官方店铺售价22.2元。

“如此之低的价格,根本不可能是原版!”上海文艺出版社副社长李伟长直斥。

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电商台上盗版书为何打不绝,甚至不少有影响的台营销号和直播公然为其“引流”、放出低价“秒杀”链接?理由只有一个:暴利驱使。

记者以一本约两百多页、定价55元的精装书,向上海一家正规印刷厂询价。回复称,不包括精装封面,印刷3000-5000本,单本印刷价格约为10元;印刷量15000本以上,单本印刷价格可降至6-7元。继而了解,若小印刷工坊承接盗版书印刷,使用劣质纸张、工艺,印刷价格只是正规印厂的60%-70%。

这意味着,一本正价为55元的图书,盗版者若拥有一定量,其“造假成本”仅为4、5元。因此,即使在电商台上以10多块钱的低价“倾销”,也有可观获利空间。

据了解,这些年,出版社每推出一本重点书,往往需要请许多人24小时不停地在网上搜索、比价、监控盗版链接。反盗版,已成为很多出版社不能承受之重,严重损害著作者和出版社权益。普通读者买到盗版书,维权难度也很大,一是很难提供盗版鉴定的权威结果,二来图书的标的很小,通常在数十元、数百元,但却要花费几百元钱来取证、鉴定,且要面临漫长的维权过程。

目前,网络已成为我国图书销售主渠道。我国电子商务法第41条规定:电子商务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商建刚表示,有效地打击盗版还是需要走法律途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主观恶意侵犯知识产权可实施惩罚处罚。而对于销售盗版书籍者,被侵权人可以按照书籍的正价来进行索赔。例如,一本图书标价55元,网络盗版者以10元价格卖了1万本,被侵权的作者和出版社可以按照55万的金额进行诉讼索赔。电商台必须举证自身已经采取了积极充分的版权保护措施才能免责。”

出版界人士呼吁,电商台有义务与注册商家签署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明确侵权责任与惩罚方式;对于相关举报和投诉,电商台必须向公众公开其接受和处置申诉的全部流程,定期公布其相关处罚结果。新华社上海4月27日电 记者孙丽萍、袁全

标签: 盗版书 网络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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